发表时间:2023-0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凤城市华峰水镁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水镁石5万吨、白云岩10万吨扩建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g-hHSX1xrBRDtFrxMXv-g (提取码:111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至辽宁省凤城市刘家河镇徐家台村2组找李涛洋,联系电话:1511415668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凤城市华峰水镁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水镁石5万吨、白云岩10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内(具体评价范围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文链接可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凤城市华峰水镁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涛洋邮箱:934275185@qq.com,或直接与其电话联系:1511415668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今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凤城市华峰水镁矿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