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08-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凤城市华峰水镁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水镁石10万吨、白云岩5万吨扩建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凤城市华峰水镁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水镁石5万吨、白云岩10万吨扩建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省凤城市刘家河镇徐家台村2组
建设内容:本矿山拟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矿区范围内的白云岩和水镁石,年开采水镁石5万吨、白云岩10万吨。本次扩建基建工程包括平硐口,巷道等,扩建后矿区范围不变,仍由8个拐点圈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凤城市华峰水镁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涛洋
联系方式:15668830880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 ①信函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街141号
②电子邮件地址:934275185@qq.com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